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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项目

  • 金山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操作办法
金山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操作办法

金山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财发〔2020〕7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文件要求,切实推动本区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快培养适应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结合实际,现就本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制定如下操作办法。 一、资金使用 (一)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本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在确保满足培训补贴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职工职业能力提升需要,将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以项目化或整建制等方式实施的职工职业能力提升项目。 (二)使用对象。专项资金用于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主要为本区各类企业职工。 二、组织实施 (一)关于对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培训补贴 1.申请条件。具备培训能力、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1)根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有能力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年度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对承诺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年度培训计划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企业内公示无异议)。 2.申请材料。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应按职业技能、专业技术、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岗位能力等不同培训需求,分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 (2)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经企业内公示无异议的年度培训计划,以及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3)区协调小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项目范围 (1)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包括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技师技术更新、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2)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岗位培训项目,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项目等。 (3)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类培训项目: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与公民素养类、语言类、非学历文化知识类等职工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4)岗位能力类培训项目:主要指已组建工会或者承诺组建工会的企业结合岗位实际需求开展的适应性、提高性、综合性的岗位能力培训项目以及技能比武、班组建设、班组长和职工代表能力提升等培训项目。 (5)经区协调小组联合审定的其他项目。 4.项目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通过全市统一的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惠企点单办”,根据培训需求按职业技能类、专业技术类、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类、岗位能力类培训项目提交申请材料,分别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提出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申请并作出承诺。申报工作要求由区协调小组根据当年度实际统一发布公告确定。 5.受理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对企业是否符合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条件以及培训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必要时由区协调小组进行联合审核。 6.培训实施:经认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既可组织职工内训,也可委托具备办学资质的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专业技术、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岗位能力类培训项目分别公布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供企业自主选择(如名单内培训机构无法满足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的,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培训督导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区协调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7.资金拨付:经审核通过培训项目计划的企业可通过信息系统,就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按季度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申请培训补贴,并承诺补贴对象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及培训过程真实有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培训情况核定实际补贴金额,必要时由区协调小组进行联合审定。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分别授权至上述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补贴经费按季度拨付。 8.补贴标准: (1)开展职工内训:对企业开展职工内训实施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项目600元(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企业委托前述培训机构名单以外的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按职工内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2)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对企业自行委托前述公布名单内的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补贴额度按其实际支付培训费用(以受委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发票和企业提供的银行流水等凭证为准)的80%核定,结合本区实际,具体如下: ①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个项目600元; ②职业技能类岗位练兵以外职业资格鉴定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及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培训费最高不超过本市当年度公布的补贴培训目录规定的补贴标准。 以上补贴项目标准,区财政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可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和市场价格变动进行适度调整。 (二)关于为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并实施培训补贴 缺乏培训能力、不具备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条件的本区企业可申请参加由相关部门依托培训机构集中提供的职业技能、岗位能力、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等项目的培训服务。自行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也可根据需要同时申请参加集中提供培训项目。企业集中培训补贴标准按本市各相关部门公布的各类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执行。 (三)使用区统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1.项目范围 (1)本区劳动者参加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扶持项目。如社会化培训费补贴、取证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支出; (2)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如企业首席技师工作资助、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创新工作室建设等支出; (3)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技能比武项目。涉及竞赛、技能比武的组织、辅导、运作、表彰等支出; (4)信息化建设项目。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化建设、运营、维护等支出; (5)实施重点行业与新兴产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专项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班组长、企业员工文化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工程等支出; (6)企业专项性职业培训需求项目。如中高职毕业学年校企合作项目、双证融通、高师带徒、新型学徒制、职工岗位练兵等支出; (7)对政府补贴培训班级执行过程和培训实施机构实施培训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绩效考评等支出; (8)对各类组织自主开发适应本区产业发展的技能类培训的项目、项目增设(提升)等经费资助和基础能力建设扶持、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补贴等支出; (9)其他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及结合用人单位紧缺急需的培训需求而开展的职工职业培训项目等相关支出。 2.实施方式 区统筹资金以项目化方式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应会同区财政部门结合各部门实际,明确统筹资金使用的项目范围、实施方式和管理要求,确保统筹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总工会应落实专人负责,建立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四部门组成的金山区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简称“区协调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本区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其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类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区总工会主要负责岗位能力类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专项资金的分配、核拨,会同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 (二)企业应充分发挥职工职业培训主体作用,根据企业生产服务实际提出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同时,企业应加大对职工职业培训的经费投入,按规定提取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与专项资金给予的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共同用于职工职业培训费用,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其他 (一)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评价合格的,由专项资金按规定的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补贴一般不超过3次。 (二)企业不得就同一名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重复申请培训补贴。 (三)企业职工个人参加的社会化技能培训项目及学历、学位教育(包括MBA、EMBA、MPA)等相关培训项目不列入企业申请的职工培训补贴范围。 (四)企业或培训机构可采用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实施培训。其中,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开展线上培训的应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培训项目按各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操作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金山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补贴的操作办法》(金人社〔2016〕14号)自本操作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金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山区财政局 金山区教育局 金山区总工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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